根据《浙江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办法》(浙大发人﹝2011﹞52号)文件规定,人事处发布了《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的通知》,并核定了学院的专业技术岗位数。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,经研究,学院对今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名额和竞聘条件
1、人事处核定教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空余数额为1,核定教师专业技术三级空余岗位数额为1。本次可评聘二级岗位1名,三级岗位1名。二级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见附件1。
2、人事处核定教师五级专业技术空余岗位数额为0,六级专业技术空余岗位数额为0。本次不评聘五级、六级岗位。
3、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八级以下的按规定比例调整。
4、学院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聘参照《浙江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办法》(浙大发人〔2011〕52号)中“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基本条件”执行。
二、申报及评审程序
1、6月5日前,符合人文学院教师二级、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的教师,按要求分别填写对应的《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》,签名后将纸质版交学院人事科。
2、6月12日前,学院根据各级岗位名额及教师申报情况,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后,将二级、三级岗位人选评聘结果报人事处审定。
附件1:人文学院2020年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二级竞聘条件
专业技术职务 | 当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| 正高职务评聘时间 | 岗位竞聘条件 |
正高级 | 三级 | 2001年12月31日前 | 所在学科的学术带头人,教学科研业绩显著,为学校和学科发展作出重要贡献。学术造诣高,学术影响大,学术成果为同行高度认可。 |
附件2:人文学院2020年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三级竞聘条件
专业技术职务 | 当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| 正高职务评聘时间 | 岗位竞聘条件 |
正高级 | 四级 | 2009年12月31日前 | 所在学科的学术骨干,教学科研业绩显著,为学校和学科发展作出重要贡献。学术造诣较高,学术影响较大,学术成果为同行高度认可。 |
人文学院
2020.6.1